第3章 命运的英雄

  壹

  民国十三年,春。财政部次长温瑞函家的公子温世言,又一次被推上了八卦的风口浪尖。

  这位温大少爷,第十八次被人抢了相好,已然稳居本地绿帽排行榜的首位。

  按理来说,在上海滩这样一个纸醉金迷、灯红酒绿的风月场上,争风吃醋、逢场作戏什么的,要多常见有多常见,原本并不足以引发这样的关注度。

  但问题是,这十八次挖温大少爷墙脚的,是同一个人。

  并且,还是个女人。

  贰

  当温世言不顾管家的阻拦,大步冲进督军府的时候,冀云笙正翘着二郎腿,懒懒地坐在真皮沙发上,擦拭着手里的一把手枪。

  枪是毛瑟C96,模样宽大阔气,握在女子白皙细嫩的手中,显得颇有些不协调。然而那手的主人一身挺拔的戎装,及膝马靴,英式短发,加之五官周正,唇红齿白,一眼望上去,比绝大部分的富家阔少看起来还要俊朗几分。

  即使早就不是第一天认识这位新上任的女督军了,但温世言看到面前人的这番模样时,还是觉得无法接受。

  “冀云笙”这三个字放在上海滩,那可谓是当之无愧的一朵奇葩。因为一旦问起这名字的后缀究竟应该是“先生”还是“小姐”,往往会让人陷入迷茫。

  从第二性征来看,冀云笙该有的都有,无疑是女人。然而从作风上来看,她从不穿女装,每日或西装革履游走于男人才乐于踏足的风月场所,或长袍马褂和男人一样骑马弄枪……凡此种种,又半点儿也不像个女人。

  而温世言,作为一个从养尊处优、手无缚鸡之力的少爷,骤然见了那把鬼气森森的枪,就被吓得原本的气势也减弱了大半。

  “温大少,来得这么急,不知有何贵干啊?”

  沙发上的人瞥他一眼,也不起身,只是淡笑着开了口,手里的枪耍了个花式,枪口随意地朝向了他。

  温世言:“……你先把枪口换个位置。”

  冀云笙轻嗤一声,把枪口偏向一旁。

  温世言这才定了定神,想起了今天的来意,于是沉下脸道:“百乐门的露丝,前几天还对我热情备至,昨晚突然就不见我了,说以后只陪你一个人跳舞!你……你究竟在搞什么鬼,每次都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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