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 是丽珍吖

作者: 桃花夜露

  以前史密斯杀的人不是一代枭雄,便是一国王贵,燕京国并没有太多得人物值得他亲自过来。

  无论是人还是带有灵性的物体,都应该有和其匹配的尊严,杀死这种可有可无的角色,不仅仅不能给他带来丝毫快感和荣耀,反而让他觉得自己和手里的枪都受到了侮辱。

  更糟糕的是,还要和一群废物一起行动,这是顶尖杀手最难以忍受得事情。

  遇到高手的时候,他们不仅仅帮不上任何忙,还会拖累自己,而杀手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包袱,曾经有部电视剧里的杀手里昂就是因为他心中有了包袱。所以他死了。

  既然无法拒绝,那就接受吧,他是第一次来燕京,就当是散散心也好。

  他被带到这艘船上后,一直保持着低调的姿态,即便那群越南猴子发了疯般地想要出去透透气,他也只是在旁边冷眼旁观,他每天唯一要做的事,就是用一块白色得丝巾擦拭自己得枪和子弹,即便一天做二十四小时也不会觉的烦躁和疲惫。

  “它们是我的大小情人。”史密斯曾经这样回答那个燕京男人地问话。

  也正是那个燕京男人不断地告诫他们,说对手很厉害,他亲眼见过他杀人,要大家保持警惕,否则会在阴沟里翻船。

  阴沟里翻船?他是第一次听到这句话,觉得很有意思,就记下来了,却对这句话的真正含意是不屑一顾的。

  没人能挡地住他的子弹。

  可是,怎么会这样?

 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?

  自己怎么会输?而且输得这么凄惨?

  手臂被这个燕京男人用利器割断,而那把金黄色母枪却落入他得手里。

  史密斯的心头在滴血,那是自己得禁忌啊,除了自己,他不允许任何人触碰到它们。

  这个血种低贱的黄种人。

  杀人得失败便代表着死亡,可让他不甘心的是,他到底输在了哪里?那第三发子弹到哪儿去了?明明看到打中他的,自己得眼睛又怎么会出现幻影的?

  还有,这个人最后划断自己的手臂地武器是什么?明明有银光闪过,为什么他的手空空如也?

  脑海里突然间一团乱麻,在他平静下来,想问个明白时,那把自己最爱惜的手枪却瞄准了自己的脑袋。

  史密斯的嘴巴张了张,终究没有发出声音来。

  王阳可不知道史密斯在想些什么,也没有回答他问题放心情,举着手枪正要按下扳机时,想了想,又停下了这种动作,而是将黄金枪收了起来,又从史密斯腰间抽了一把手枪出来。

  “砰!”

  ......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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