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是来给你送请帖的。”跳过太子的事儿,她伸手探入衣袖,摸出一份请帖,交给莫长歌。
翻开帖子看了看,上边如鬼画符般难以辨认的字迹,让莫长歌顿时有些哭笑不得:“你的字迹当真该好好练练,都这么久了,竟没有半分长进!”
如上次那份请帖一般,不堪入目。
白灵儿被他说得脸蛋泛红,很是恼怒,她用惯了电脑,哪儿会用什么毛笔啊!再说了,她写了二十多年的简体字,让她用毛笔写繁体字,和要她的命有什么区别?这封请帖可是花了她整整一个时辰,才捣鼓出来的,就算字迹再丑,好歹也是她的心意啊,有他这么说话的吗?
“我又没读过书,字迹不好看有啥稀奇的?”白灵儿愤愤嘟嚷,撇开头,不愿去看莫长歌那张讨人厌的脸。
他笑了笑,挥手召来随从,附耳吩咐几句后,那名随从立马调头往屋里跑。
“进屋坐坐?本王带你四处看看。”他盛情相邀,白灵儿不好拒绝,说到底,她对莫长歌的府宅,还是颇为好奇的。
十王府比起别庄,少了几分清雅,多了几分严谨与威严,走到哪儿都能看见府中的仆人,每个角落,都有带刀侍卫严阵以待,把守着各处,即使宅子里景致不错,可那股紧绷感却无处不在。
白灵儿暗暗腹诽:这种地方,让她住上几天,她绝对会抓狂。
想想每天活在旁人的视线下,走哪儿都有人跟着的滋味,她忍不住打了个寒颤,默默扭头,向身旁的男人投去一抹敬佩的眼神。
能在这种环境里居住这么久,非同一般啊。
莫长歌被她古怪的表情搞得一头雾水,眉峰微皱,她在想什么?
“主子,这是您吩咐备好的东西。”方才那名家丁从后边追来,手里还捧着一本书册,恭恭敬敬递给莫长歌。
“诺,拿去。”他随手扔给白灵儿。
“是什么?”接过书册草草一看,上边密密麻麻的繁体字,看得她脑子发懵。
“每天临摹几幅,不出一个月,你的字便能突飞猛进。”这是他闲暇时练字的成果,足以当作她临摹的蓝本。
每天练?
白灵儿第一个反映就是拒绝:“不用了吧?”
其实她对自己的字还是挺满意的,再说了,每天练毛笔字,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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